各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: 为切实加强我区基层人防工作,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,做好战时防空、平时防灾的各项应急救援准备。根据省、市人防部门的文件精神,结合本区实际,决定在各镇(街办)成立人防工作站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组织机构 各镇(街办)成立3—5人组成的人防工作站,由镇(街办)分管领导任站长,人武部门副部长任副站长。人防工作站在区政府、区人武部的领导下,在上级人防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。 二、主要任务 (一)制定本区域的人民防空、防灾、疏散预案; (二)建立人防指挥通信网络,确保上下通信畅通; (三)检查、维护辖区内的人防工程; (四)积极向群众宣传防空、防灾知识,不断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。利用“3·1”国际民防日,“5·12”防灾、减灾日、“9·18”防空警报试鸣日等组织社区群众进行防空、防灾宣传教育活动和防空、防灾疏散演练(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活动)。 三、几点要求 (一)各镇(街办)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选派政治可靠、工作积极、责任心强的干部到人防工作站工作,把成立人防工作站看成是保民生的重要工作来抓。 (二)人防工作站是一项长期稳定的工作,工作站负责人在党政班子的分工如有变动,要及时调整,确保机构人员稳定。 (三)各镇(街办)必须于11月10日前将人防工作站组建完成并正式开展工作,成立人防工作站的文件须于11月20日前分别报区政府、区人武部。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武装部 二O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