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成立章贡区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
信息分类:其他有关文件 | 责任部门:区府办 | 文件编号: | 公开方式:主动公开 |
生成日期:2009-12-31 | 公开时限:常年公开 | 公开范围:面向全社会 | 信息索取号:B37000-0203-2009-0192 |
区府办字[2009]188号
关于成立章贡区未报即用违法用地
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
各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区政府各部门,驻区、区属有关单位:
为切实加强对全区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清查整治工作的领导,经区政府研究,决定成立章贡区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清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。其组成人员如下:
组 长:廖长荣 区政府区长
副组长:朱建华 区政府副区长
段新军 区政府副区长
成 员:滕福安 区监察局局长
孙光明 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
洪立斌 区建设局局长
胡皆林 市国土资源局章贡分局负责人
赖立清 区征地拆迁办副主任
张 雁 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中心城区大队大队长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(设在市国土资源局章贡分局),胡皆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,张雁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。
二OO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
主题词:机构 违法用地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通知
抄送:区委办公室,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,区政协办公室,
区纪委办公室,区人武部政工科,区法院,区检察
院,区工商联。
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12月31日印发
共印120份